1 ) 流着贵族血统的全方位悲剧
上海,一直是个让人思绪万千的地方。近现代那些令人肝肠寸断又百转千回的爱情大多发生在这个不太平的城市。让它承载太多的悲欢离合是历史的赐予也是时代的无奈。所以既然被冠名《上海王》,那这部戏便是出身在了一个高贵的血统下了。
这部戏我之所以觉得好看,并不是因为内容特别的引人入胜,当然更不是因为帅哥而蒙蔽双眼。其实,只是因为我的恶趣味,我喜欢悲剧,而这部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悲剧。
能数的出的入场人物,都是悲到骨子里。就连最后卖西瓜的水果摊老板娘,都是一个痴情且悲情的女子:“话说,20年前,有位女子曾立下誓言,终身不嫁,为浦江商会的‘三爷’痴痴守候了一生……”这故事可以这么开始。
只是,纠结在谁比谁惨,谁又欠了谁今生那份情债,实在是一种荒唐的认知。因为在悲剧中,每个人都错过,而且犯得都是那些无法弥补且后悔终身的错。常爷的仁慈,成就了黄爷,黄爷的错爱,让阿其明白了小月桂的真心,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这故事中,如果要说小月桂,我只能说,明明是个女人,却活得像个男人,我是一丁点儿都不喜欢。嫁常爷和逃那个什么老板的婚也就是几天间的事儿,虽然说男人有品性之分,一个是鹰,一个是鹌鹑,但无论是什么,你小月桂喜欢的明明是阿其这朵喇叭花呀。所以小月桂这第一个决定,就是男人才干的出来的事儿。
第二个决定:做黄佩玉的女人,我更不想说,无论原因是什么,反正她当了上海王之后,大可以改个名字叫“冒险王”,当然这是后话。
第三个决定:杀阿其,你小月桂这一生杀过几个人?虽然说你看过人死在你面前不是新鲜事儿,但是你自己杀?那是阿其呀,是你从16岁就爱着的男孩儿,是你当着众人说爱他的男人,是眼睁睁看着他和沁云结婚却只能把爱深埋在心底的人。可笑的是,埋着埋着,就深到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了,非要等他死了,哭着喊着说爱……所以我说,这根本不是女人做出来的事儿。
男人,只有是英雄、枭雄而且郎心如铁,才下的去这狠手,可是一个女人就这么“勇敢”且“坚决”的做了。小月桂,骨子里是个倔强的灵魂,我尊重她这份自我肯定,但是那副肉皮囊却毁了本应是辉煌灿烂的人生。
阿其,就是错错错,因为从一开始他就是错的,明明没有金刚钻却偏要揽瓷器活儿,如软玉一般的性格,柔情似水的爱,即使再春风化雨也无法与强势的权利抗衡。看到了吧,爱情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奢侈品。
一念之差他为别人作了嫁,又是一念之差让他和沁云过了9年无爱的婚姻,爱情他总愿意给,但那人却终究不愿意收。
爱情之于阿其和小月桂最华贵的恩赐就是雨中相对无言,你在台上吟唱,我便在台下注视,我与你即便隔着那烟雨蒙蒙,也胜于众人前寒暄客套。曾经,素墨、影相、木梳、前庭眉眼传情,后院嬉笑追逐,终不过是一场青梅竹马少年梦。
再聚首,红颜宛转沉静,少年意气风发,对饮楼畔,亭外无语。时间也不过就是斩断一切的刽子手罢了。命绝时,白牙淌血,口中咿唔,是男人死在女人手里的最丑的样子。假如,反过来,躺在你怀里的女人是你的最爱,却命丧你手,那你便成就了另一个响当当的“上海王”。只是,你终究是那个傻呵呵迷恋“姐”的阿其。
不过浦江商会的结束不能算是阿其的错,因为不管浦江商会最终是毁在了时代手里,还是他阿其照管不利,当了政府的走狗,这都不能怪他。因为当年的上海允许“王”的存在,常爷时代辉煌过,黄爷时代嚣张过,而余爷时代是没有“王”的,数来数去浦江商会也该夕阳红了。他惟一犯得,也是最大的错误,就是养了一个饭桶,这个傻子把荔荔打成了脑瘫,二的无以复加,蠢得翻江倒海,所以最终的命运也无非就是枪下一缕不冤的魂。
那个时代,男人有着自己的使命,女人却只有宿命。不过我欣赏这样任命的女人,不是因为我是宿命主义,只是因为任命的人是宽容的也是慈悲的,看得开也看的透。所以我最喜欢的也最心疼的是沁云。喜欢她,因为她是唯一看得开的人,放了手,解脱了自己也成全了别人。所以虽没演到她善终,却不难想象到这结局。心疼她,是为她小女子的一片心,她的经历像足了唐朝时期的霍小玉,只是比起那个女人,她却是沉鱼落雁无人阅,闭月羞花空蹉跎。美梦惊醒却只有凉薄人不闻不问。沁云呀,爱情之于她是第一刀刺肉,第二刀刺骨,第三刀却连灵魂也斩没了影儿。爱莫逝于心死,最终做个只有大爱的人,的确是最好的归宿。
悲剧有悲剧的妙,能让人记忆犹新,场景历历在目。常爷是英雄,黄爷是枭雄,余爷是“大雄”,没了各种版本的多啦A梦,他力不从心呀。而小月桂那副美娇娘的人皮下,却的确住着一个“射天狼”的男儿汉。但不管怎样,最终《上海王》无非就是阐述了一群人的倒霉经历,即便从中穿插了各式各样的爱情、友情、亲情,都无法磨灭它是部悲剧的定位。
2 ) 《上海王》:活在爱里
我可以把思念转移,
对过去说声感激,
就算你的心里早已放弃,
我依然活在爱里,
两个世界没有交集,
我还为你活在爱里,
寂寞总在午夜来袭,
越想逃离越无处躲避,
越想忘记越无能为力,
只能在爱里放逐我自己。
——题记
《上海王》改编自虹影的同名小说,以20世纪的上海滩为背景,再现十里洋场黑帮势力的角逐纷争,讲述了乱世之中奇女子筱月桂与三代上海王之间充满传奇色彩的爱恨情仇,剧中恢弘的时代背景和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完美交织在一起,既大气磅礴、纷纭浩瀚,又道尽了人生的悲欢离合、爱恨交缠。
从《永不瞑目》到《铁齿铜牙纪晓岚》到《牟氏庄园》到《母亲母亲》再到《上海王》,袁莉用精湛的演技带给我们一次又一次心灵上的震撼与感动;从《逆水寒》到《玫瑰江湖》到《来不及说爱你》,每一次,钟汉良用他那既忧伤又浪漫的深情让我们不能自已,这样的组合,无疑是质量的保证,这也是我追看《上海王》的初衷,32集看下来,再一次,我被他们诠释的角色打动的无以复加,那样充满遗憾与无奈的爱情让人叹息,也让人刻骨铭心、永生难忘。
(一)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余其扬——第三代上海王,俊朗多情,对待爱情,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他的一生,感情上孤寂而执著,用短暂的生命守望一个爱的回应,用情至深,让人心疼。
他一直都是一个人,风和日丽的时候是一个人,凄风冷雨的时候还是一个人;生是一个人,死也是一个人。
年少时,在营救黄佩玉的行动中,他被勇敢的小月桂救下,她的一个回头,注定了两个人此生的一眼万年。
他用他的坚守告诉我们:有些人,是愿意用一生的时间报恩的,从他被救的那一天起,也许他就不是为了自己而活了。
那时的他,还是一个稚嫩无忧的青年,对小月桂的情愫在心里慢慢的生根发芽,他捉弄她、惦念着她,就这样惦念了一辈子。
时光荏苒,当苦痛刻着年轮碾压过青春,若说还能够慰藉心灵的,便只是那人生若只如初相见的美好罢了。
两人分开多年,再次重逢,他说:“心里念了太多遍你的名字,突然见到你,却叫不出来了”,就像久未归家的游子,站在家门后,却近乡情更怯般激动得不能自持。
尽管他是上海滩的第三代上海王,但浦江商会到他手里的时候,早已是今非昔比,他没有常力雄式的血性,没有黄佩玉式的冷酷,此时的浦江商会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浦江商会是阿其的家,即使此时此刻的商会已经成为了他夜不能寐的梦靥,他依旧想用生命去守护它,哪怕方式方法极端而不被认同。
多年以后,风云变幻,当他再回头时,她不再是小月桂,而是筱月桂;当她再回头时,他不再是阿其哥,而是余先生。这一生,他们一次次的错过,从未曾能够牵手到白头。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看到阿其为了商会的存亡误入歧途,小月桂第一次向他表明心意,只是塞上牛羊空许约,此情此景,这条不归路,阿其已不能回头,于是就注定了结局的悲怆。
一把左轮手枪,仅有一发子弹,她与他对立而站,以轮流向对方开枪的方式做殊死决斗。
他说:小月桂,当年在人贩市场,我第一次见到你,你还是从乡下来的脏丫头,还记得你把名字写在纸上介绍自己,“我是小月桂,我能干活,不怕吃猪食”那一幕,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她说:有一次秦老板把我绑走,你把我藏到了你住的地方,有一天你不在家,我把房子打扫得很干净,那一刻我在想,要是能住在这样的地方,该有多温暖。
他说:常爷要见你,我带你去商会见常爷,你跟我说,要是常爷娶我,我该怎么办,我告诉你,常爷是上海滩的大英雄,是我的义父,可你知道吗?我爱你!可我不能说,现在你还爱我吗?
她说:爱。
只是这声爱刚出口,伴随着枪响,阿其砰然倒地。
这场决斗,注定了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阿其的牺牲,他把手枪交到她手里,就等于把自己交到她手里。
她也许不知道,这竟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候,只因千帆过尽,沧海桑田,他还能够在她的怀里,他还知道她爱他。
他爱她,她爱他,这便够了。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脑海里依稀浮现出这样的曲子: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
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二)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筱月桂——第四代上海王,也是最后一代上海王。
年少时的她单纯坚强,中年时的她优雅智慧,每个年岁,她都活出了一种坚韧与独立,自成一道亮丽的风景,让人驻足。
她的一生,经历了三个男人,三个上海滩最有权势的男人,从侠肝义胆、潇洒不羁却最后被人暗算的草莽英雄常力雄到城府极深、有着铁血手腕的阴谋家黄佩玉再到俊朗多情、善良机敏的余其扬,三个男人,三种情感悸动,有崇拜,有欣赏,也有真正的爱情。
初出茅庐,她是乡下来的脏丫头,在卖身契上画押的那一刻起,在成为一品楼的粗使丫头起,她的命运就彻底的颠覆与改变。
世事浮沉,坎坷的经历让她历练得愈加自强不息,作为一个女人,她有着勃勃的野心,有着异于其他女人的理智与冷静,对待感情,她不沉沦,对待事业,她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用女性独有的魅力开创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只是私心里常常会疼惜这样要强的女子,穷其一生,尽管事业上取得辉煌,可是感情上却落得孤寂一人的结局,耄耋之年,夕阳西下,却无那个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人相伴,终究爱情于她,花开刹那,方悉前尘过往,梦醒花凋,方知一切不可追。
“阿其,我爱你”仅此一句,跨过时间的长河,埋藏在心底那么久,终于袒露心迹,却是真的来不及说爱你,终究,是再也回不去了。
至此,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三)最是那一笑的风轻云淡
沁云,滚滚红尘里的一个苦命风尘女,她有着自己的小性子,有着闭月羞花的容貌,有着风华绝代的才情,却始终无法拥有属于自己最完满的爱情。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阿其于她,是自小的玩伴,更是她心心念念想相守终生的归人。
她的倔强与嫉妒,让她一次次的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那样的执迷不悟,伤人三分,却自伤七分。
所幸,在与黄佩玉的情感纠葛中,她顿悟了:爱是给予,所以永远不会失去;如果我爱着许多人,证明我还年轻,如果我只爱一个人,证明我已经老了,如果我谁也不爱了,证明我已重生。
跌倒、爬起;沉沦、放手;执迷、释然。她完成了自己情感上的蜕变。
电视剧里的那一幕让自己泪盈于睫:为了营救阿其,她用自己作为交易的对象,从督军府出来的那一刻,她没有穿鞋,衣衫不整,鲜血从洁白的腿上留下,滴在地上,也滴在每个人的心上,吹弹可破的肌肤被抓出血印,散乱的头发在风中瑟瑟,两行清泪滑落。
这一生,她是深爱阿其却又注定要被阿其辜负的女子。
那一刹那,她就是为爱失去美丽鱼尾的美人鱼,忍受着鱼尾被劈开的剧痛和王子在一起,可王子不知道,她的每一步就犹如行走在刀尖上,身后是一长串淌血的痕迹。
出于怜惜,阿其娶了她,十年的婚姻,他们却上演着貌合神离的疲倦,十年婚姻,她尝试了,也努力了,只是,爱情,永远只是两个人的事,尽管你再努力,再勤奋,也拿不到满分,在十年岁月筑成的牢笼里,他的将就与疲惫,让她如梦初醒,做出了离婚的决定。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是放你幸福,也是让自己解脱。
就像她自己说的:爱是给予,所以永远不会失去。
修道院里,她与他擦肩而过,她那一抹挂在脸上的笑,那样的轻松与坦然,苦痛过后,犹如涅般重生般,一切风轻云淡。
《上海王》,一部剧情跌宕起伏而让人欲罢不能的电视剧,让我为钟汉良和袁莉的演技喝彩,也为那段猜到了开头,却没猜到结局的爱情而唏嘘。
活在爱里,此情至深,终究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3 ) 借我春风如少年
——他强任他强,你是余其扬
我本人更喜欢悲剧,并不是说我偏爱天下鸳鸯破镜难圆,世间骨肉生离死别,近年来有太多为了虐而虐的言情IP,阅毕无半分悲凉,尽是欲迎还拒的矫情。成功的悲剧,其艺术感染力来自于全剧没有一个令人痛恨的角色,每个角色都是可怜之人,他们的自私凉薄背后都有深深的迫不得已。正是对每个角色命运的悲悯与同情,造就了这部悲剧的忧郁味道。《甄嬛传》做到了,《上海王》也做到了。不管前期是何等缱绻浓情郎情妾意,开头是何等太平盛世歌舞升平,梦里不知身是客,临了了,每个人依然两手空空。悲剧,没有百转千回后走向团圆的喜悦,像极了从不圆满的人生。
阿其令我心疼,不安全感,伴随了阿其一辈子,我不希望他来做这个上海王。他没有享受过真正的父母之爱,没有享受过真正的兄弟之义,没有享受过真正的夫妻之情,他的人生是缺失的。 时代在变,他的原则无所适从,他的情义总是被漠视被辜负,他永远是那个倔强的壁花少年。
在别人看来,阿其为情所困,为义所趋,不适合当王,至少在中国,除智勇外,任何负累与牵挂,都会被认为软弱。项羽仁义,却被后世称为“妇人之仁”,这就是中国社会所不认可的领导者身上的贵族气质。阿其一辈子风度翩翩,对下人友善,对对手慈悲,他相信真情,相信道义,他相信命运会待他公平,他从不让别人为难,他追求的是真心跟随以德服人。 可到头来,受伤的却永远是他自己。
阿其和弟兄们的关系维系也不是依靠强权。这也就是为什么三爷五爷被黄佩玉逼得负气出走却敢于和阿其叫板甚至软禁阿其,为什么凯西那个法国流氓在黄佩玉面前衣冠楚楚却在阿其上任后衣冠禽兽,黄佩玉在苦日子的磨练后,目无尊长,不择手段。同理,刘邦为了称帝可以用尽下三滥的手段,而项羽手握刘邦家人生杀大权却未报复索命。项羽相较于刘邦,阿其相比于黄佩玉,较为顺遂的人生反而成为了一种诅咒,曾经的修养反倒束缚了他们手脚,尘世的苦难最终都背上了他们一人肩头。何曾不怨,只是不忍。
阿其,真真是月桂树下劳碌的吴刚,守望了一辈子,却永远活在她的余光里。我喜欢小月桂,她色艺双全,兼具骨气和胆识,聪明一世,尽管有玛丽苏之嫌,但还是喜欢她心疼她。她活得那么清醒,那么成功,但也活得无可奈何。坚韧如小月桂,历经几度生死,一次次错失和心爱的人相守的机会,命运待她优厚也刻薄。玛丽苏女主们,自然是开了光的:甄嬛之于其他妃嫔开了许多外挂(槿汐等忠仆/温实初/十七爷/有名望的母家/貌似纯元)其他嫔妃可能具备其中的一样,甚至一样都不具备(如安陵容),而其中任何一样都能让她固宠,但甄嬛一辈子太平吗?小月桂和三代上海王纠葛不清的爱恨情仇让她为此大起大落,她和常爷/阿其的一见钟情虽说是辛妈妈/沁云苦守一生求不来的福气,但为此,她又怎能预料她亲眼见证了三代上海王倒在枪口之下,甚至是因她而死,其中也包括她最爱的人?甄嬛和小月桂,都经历了和亲骨肉的生别离,挚爱死在自己怀里,差点曝尸街头等磨难,她们都是笑到最后的女强人,但,依然是输家,输掉了一生的安稳和幸福。造化弄人时过境迁固然是一回事,但命运和缘分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说到底,不过是人事后对求之不得的一种归因,天命就是一个人的人格,在每个转折点的不起眼的作用,从涓涓细流汇集成帘帘飞瀑,最终成为滔滔江水。
我时常在想,如果小月桂在常爷死后和阿其在一起,在重回上海后和阿其在一起,在黄佩玉死后和阿其在一起,结局会不会不一样。但事实上,这些时刻,小月桂甚至都没有下意识地找过阿其,何谈长厢厮守。落魄之际,她想到的都是不依附于人,她从未想过此时的阿其活得好不好,心里想没想着她。小月桂比沁云独立,但她没有沁云勇敢,至少她不敢把自己的心交付给阿其。
所以,我个人认为,小月桂和黄佩玉的爱情,才算是棋逢对手。否则,真是对阿其极大的不公平。
因为我希望阿其,永远做一个明媚的少年郎。
到山上,栽一片苹果树,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你和她抱着你们的胖娃娃(们),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任它山下风云变幻,谁称霸称王。
p.s.我超级喜欢钟先生和袁小姐的演绎!瞬间沉溺,无法自拔。希望钟先生能多接正剧,不要在一众霸道总裁的角色中无法自拔,多和老戏骨切磋演技~袁立轻松驾驭各个年龄段,大气沉稳,妩媚端庄;辛妈妈和沁云风情万种;上海王们各领风骚……总之一句话:这些角色简直找不到更适合的人来演了!不能日日沉湎于此,我要去早朝了。(袁立本人会唱申曲吗?陶昕然本人会花样滑冰吗?好佩服这些演员呀)
p.p.s 我觉得阿其特别像那种从小就被称赞乖巧懂事的孩子,自己忍下来特别多的委屈,一直谦让,恪守礼仪,长大后还要被看着长大的长辈们指手画脚地规划人生,独立做出的决定永远被质疑,放不开脸面和手脚,从未真正的独立,也从未真心的顺从。
4 ) 余其扬的俄狄浦斯情结
呵呵,当然,本文开始之时,还是要解释一下什么是俄狄浦斯情结:在古希腊神话中有这么一个预言:底比斯王的新生儿(也就是俄狄浦斯),有一天将会杀死他的父亲而与他的母亲结婚。底比斯王对这个预言感到震惊万分,于是下令把婴儿丢弃在山上。但是有个牧羊人发现了他,把他送给邻国的国王当儿子。
俄狄浦斯并不知道自己真正的父母是谁。长大后他做了许多英雄事迹,赢得伊俄卡斯忒女王为妻。后来国家瘟疫流行,他才知道,多年前他杀掉的一个旅行者是他的父亲,而现在和自己同床共枕的是自己的亲母亲。俄狄浦斯王羞怒不已,他弄瞎了双眼,离开底比斯,独自流浪去了。
俄狄浦斯情结在心理学用来比喻有恋母情结的人,有跟父亲作对以竞争母亲的倾向,同时又因为道德伦理的压力,而有自我毁灭以解除痛苦的倾向
余其扬是个孤儿,由辛妈妈一手长大。他说过,他从小一直就把辛妈妈当作自己的亲身母亲。在浦江商会和一品楼的人看来,常爷和辛妈妈就是一对,虽然他们没有正式结合。虽然余其扬没有说常爷是自己的什么人。其实我们也容易明白,常爷就相当于是余其扬的父亲,这是余其扬的身世和常爷在商会的地位以及他与辛妈妈的关系决定的。在剧中,师爷和辛妈妈多次劝余其扬不要过于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并用常爷的期望来唤醒他振作精神,振兴商会,因为说白了,在黄佩玉出现之前,余其扬就是常爷默认的继承人。常爷在结婚前,看到余其扬因为小月桂魂不守舍的样子,训斥了他,其实也是他的希望变失望所致。
作为一个孤儿,余其扬有着很深的恋母情结,随着年岁的增大,他已经不好再把这份感情明白地表现在辛妈妈面前。这时候,小月桂恰好出现,替代了余其扬心中辛妈妈的位置。我们看到,小月桂刚刚进一品楼的时候,辛妈妈很喜欢小月桂,因为她的勤快和踏实。后来,小月桂成了辛妈妈的眼中钉,这不仅是因为常爷吃了小月桂做的一碗菜泡饭而引起她的嫉妒,而且还有可能的是,辛妈妈已经意识到小月桂代替了自己在余其扬心中的位置。
不知道编导选择袁立出演小月桂出于什么考虑,但是袁立的形象与余其扬相比确实过于成熟,至少是在开头的十多集是如此。的确,不管袁立本人怎么努力,她都不像一个刚刚从乡下来到上海的毛丫头。不过从我们前面分析的余其扬的恋母情结来看,青涩的余其扬喜欢上带有成熟气质的小月桂晓得反倒是一个很顺理成章的事。小月桂和余其扬的初次相遇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情节:她的巡警的枪口下救下了余其扬。换句话说,小月桂一开始就是作为余其扬的保护者的身份出现的。这是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我们都知道,在我们的生命中,母亲就是我们最初的保护者。
在沁云、秦老板这些干扰因素都被排除或者解决掉后,余其扬和小月桂的感情路看上去要走上正轨的时,却偏偏杀出了常爷这个程咬金。这时候,余其扬的内心产生了极大的矛盾,一个是他敬如父亲的恩人,一个是能满足他恋母情结的女人,无论是从道义、感情还是从实力上讲,他都没有办法与常爷直接对抗。但是至少在一个瞬间,潜藏在他心中的俄狄浦斯情结差不多要冒出头了,那就是在常爷举行婚礼时,混进现场的小刘像魔鬼一样道出了他心中的两个欲望:最心爱的女人,最大的权力。在那一刻,他几乎动摇了,要放下枪了。小刘抓住了这个时机,给了他一枪,直接延迟了救援常爷的时间。或许我们可以解释,余其扬这个的犹豫和动摇,正是他的潜意识要留给凶手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自己想做而不能的事情,而他在中枪后拼命挣扎,走向婚礼举行的大厅去做亡羊补牢的工作,正是依道德原则行事的“超我”对依本能行事的“本我”所做行径的纠正。
常爷的死,消解了余其扬几乎要爆发的俄狄浦斯情结。他内心最大的矛盾没有了,他感到的应是轻松和解脱。所以小月桂在多年后与他重逢后,觉得他变了,对谁杀死了常爷再没有多大的兴趣了。这时余其扬的处境,有些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都是要为“父”报仇。而哈姆雷特一再地拖延报仇行为,有人分析就是因为哈姆雷特的杀父仇人,他的叔父克劳迪斯的所为,正是哈姆雷特小时候想做,而现在潜意识仍然想做的,弑父娶母。克劳迪斯之于哈姆雷特,不正是要娶小月桂,而又杀死常爷的黄佩玉之于余其扬吗?
5 ) 当时的爱你还记得吗?
阿其最终也没有能和小月桂在一起。
余其扬最终也没有能成为超越过去的上海王。
当时的爱你还记得吗?
到了中年的阿其和小月桂,其实说话的机会很少,一张嘴,总会说“小时候”,是的,小时候,他们分明还记得他们认识这么多年来的点点滴滴,记得当时说过的话,做过的事。
那时候的小月桂,是个乡下来的野丫头,胆子大,不怕人,做事肯出力气,被一些人喜爱,也被一些人嫉恨,阿其是个单纯快乐的小跟班,和长工们关系很好,有时候也会和辛妈妈撒娇,也被沁云迷恋着,是常爷看重的接班人。
我猜,他们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就互相喜欢了吧,就像厨房边的水,淡淡地荡漾着波纹,心里是知道的,不用说出来,如果没有接下来的事情,也许几年后,他们会结婚,像阿其梦想的那样,买一个山头,种一大片苹果林,生很多孩子,看他们光着屁股在林子里跑来跑去。这个简单的梦想让我想起了重光,她是独立有思想的女人,生活在一个喧闹的都市,她穿绣花鞋,鲜与人交往,恋父,在遇到宋清佑之前有很激烈的恋爱,她也只是想找个和她一起种树的男人罢了,幸好,宋有所庄园,可以种树,还有可以种莲花的池塘。扯远了,其实我是想说,无论多么简单的梦想,多么简单就可以办到的事情,一和人掺和在一起,就会变得复杂,而且难以实现。
小月桂的出现对于一品楼里的一些女人来说,是一个谁都不愿想起来的事情吧,她不好看,也不优雅,可是就是有这么多人喜欢她,秦老板喜欢她的福气,阿其喜欢她的单纯,常爷喜欢她的菜泡饭,我不知道我是否可以用这简短的两个短句来概括阿其和常爷对她的喜欢和爱,姑且如此罢。她就是不经意间成了一个闪光的女人,而这样的光芒成了横亘在她与阿其之间的鸿沟。
“我只是一个小跟班。”“他是大老板”“他是我义父”
不同于钟汉良以前演的小顾,小顾的悲剧在于他太想要一些东西了,而阿其的悲剧在于他太容易放弃了。本来那就是自己爱的女人,他却因为考虑那么多,只能亲手把她送到自己义父的手中,只能自己坐在房间外面想象里面的情景,只能借酒浇愁沉浸在回忆里。也许,他确实是懦弱的吧。
我一直觉得,小月桂不爱常爷,我想,那只是一种盲目的崇拜吧,他是一个好的结婚对象,而已。可是当小月桂追着远去的汽车嚎啕大哭时,当她为他准备生日晚宴时,当她在新婚前夜露出的甜蜜微笑时,我几乎以为她真的爱上了这个男人了,原谅我的肤浅,我实在不忍见到钟汉良皱起来的眉头,这样的难过一直持续到黄佩玉死的那里,“在你心里一直有个男人,也许你不欣赏他,也许你不崇拜他,可是你爱他。他是谁?”“余其扬”
还有什么事情比得到自己所爱的人的回应更好的?没有了吧…就算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是,一想到你看着我说出我名字的那一瞬间,我觉得我是幸福的。
之后,他们还是没有能在一起,面对沁云的挺身而出,阿其终于和这个他并不爱的女人结婚了,十年,他们相敬如宾,可是连沁云自己都知道“你对我的感情,从来没有超过兄妹之情。人不应该欺骗自己一辈子。你心里有个你一直爱的人。我知道。你知道。她也知道。”
相爱的人最终也不能走在一起,最爱的时候没有说出来,说出来的时候却又已经不能相爱了。
编剧很残忍,他让小月桂亲手杀死了阿其,死在了他们的绵绵爱意里,之前的一切都无足轻重了吧。小月桂的女儿爱上了阿其,阿其成了依附政府的走狗,这些都没有关系了。我爱你,并且愿意死在你的手上,我知道我们不能在一起,我是开心的。
我到现在还能想起阿其中枪倒地时的笑容,还有小月桂失控的尖叫声,她一直表现得如此镇定好像从来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把她打败,原来不是她太坚强,而是这份爱,她从来不知道有这么重。
6 ) 记得当时年纪小
――《上海王》
从前,有一个萝莉,正直勇敢。兵荒马乱,她跟着大人进城讨生计。
从前,有一个正太,纯良可爱。世道混乱,他跟着大人出来办事。
萝莉找正太借笔,正太很好奇,于是,两个小朋友相识了。正太教萝莉写她不会写的字,看萝莉站到台上,勇敢地介绍自己,正太笑了,笑得很纯真。
正太家的大人遇到了危险,一片混乱中,萝莉勇敢地在枪口下救了正太。于是,萝莉被正太家的大人们带回去,给了份差事。听到大人们夸奖萝莉机智勇敢,正太笑了,笑得很开心。
萝莉和正太年纪相若,相处甚欢,这份感情悄悄地萌芽壮大。也许他们自己还不清楚,可是另一个喜欢着正太的小女孩却看的很清楚。小女孩利用大人对自己的宠爱欺负萝莉,以为这样就可以让正太回到她身边。可是她错了,这样做,只会让萝莉跟正太越来越近。
后来,出现了一个坏人,要抢萝莉。
正太悄悄把萝莉藏在了自己家中。这时候,他明白,自己已经爱上萝莉了。
萝莉在正太的家中打扫房屋,她很开心。这时候,她也明白,她爱上正太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坏人绑走了萝莉。正太没有办法了,他只是个小男孩,无能为力。于是,大叔出场了。大叔很男人地救回了萝莉。
正太很开心,可是他很快就开心不起来了,因为大叔也一直喜欢着萝莉。这件事情以后,大叔决定要娶萝莉,保护她,照顾她。正太很苦恼,大叔是他心目中的英雄,恩人,他不能和他争。正太只能把这份没说出口的爱默默藏在心里。
萝莉很震惊。虽然她敬重大叔,感激大叔,可是她爱的是正太。未经世事的萝莉一筹莫展,一夜之间,曾经疼爱她的女王对她恨之入骨,曾经欺负她的小女孩对她巴结逢迎,曾经爱护她的正太却沉默不语。
可是萝莉还是很勇敢,她拒绝了大叔,决定回乡下。
大叔很爷们,纯爷们,什么都没说,派人送萝莉返乡。
正太很高兴,也很难过,毕竟以后可能见到萝莉的机会就少了。
送萝莉返乡的时候又出了新的问题。萝莉的家人已经被坏人残害至死了,萝莉,没有家了。
心灰意冷的萝莉恨不能拿把菜刀去跟坏人拼命,正太只能劝她冷静。又是大叔,二话没说,很爷们儿地解决了这件事情。吃过了萝莉做的清水鱼,大叔要回城。
萝莉送他们到村口,欲言又止。汽车开动了,萝莉就追着汽车跑啊跑啊,直到跑不动了,追不上了。萝莉很伤心的哭了。
这时候,大叔踩着夕阳过来了,汽车,又回来了。
“丫头,哭什么啊?”
那一刻,萝莉觉得,大叔就是她的天,是她的神。天塌了有什么关系?大叔一定可以为她撑着。所以,萝莉答应了大叔的求婚。这一次,是从心底里,真心的决定,要做大叔的女人。
正太除了借酒浇愁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大叔,也是他的神,他的天。所以他劝自己,萝莉跟着大叔,一定会很幸福很幸福。
只是幸福,也许太遥远,远到伸手可及却不可触及。
大叔死了,死在与萝莉的婚礼上。萝莉的天,塌了。
作为一个不祥的女人,萝莉,被逼走了。
作为被暗中确定的继承人,正太,挑起了更重的担子。
从此,他们没有再见过面,六年。
生活的磨砺把萝莉变成了一个御姐,凡事,靠自己。
而正太也成熟了,只是爱萝莉的那颗心,依然纯良。
有一天,他们,偶然再见。
正太高兴的说不出话来,几乎叫不出萝莉的名字,尽管这个名字在他心里被念了六年,每日每夜。而萝莉,叫他,“余先生”。
怎么?你怎么能,叫我余先生呢?我还是你的阿其哥啊。
你知道吗?我一直,在等你。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再见到你,我只是一直在等,也许有一天,我们还会再见面。
一声“余先生”,击的粉碎。
其实萝莉又何曾忘记过正太?只是她不敢奢望,这个男人,还属于她。而要活下去,她只能,当御姐。
直到,直到,杀害大叔的真凶现身。在这个复仇计划的最后,在那个男人一败涂地只能做最后挣扎的时候,那个男人绝望地说,“在你心里,有一个人,也许你并不欣赏他,敬重他,但是你爱他,是不是?他是谁?”萝莉慢慢地转向正太,终于承认了自己的感情。
“余其扬”。简单的三个字,对于正太来说,无疑比佛音还要美妙。他没有想到,在他爱着萝莉的日日夜夜,萝莉也一样爱着他,同样久,同样深。
大叔走了,坏人死了。正太以为,自己和萝莉就能够在一起了。可是他自己却遭遇了危及生命的麻烦。那个一直爱着他的小女孩,牺牲自己,救了他。他只能,娶她为妻。后来,那个小女孩长大了,她明白了爱情的真谛,于是她决定放手,让正太去争取自己的幸福。
可是正太,还是正太,他天真地维持着一些旧的秩序,一次次误入歧途,一次次错过了萝莉。他已经,回不了头了。
最后,正太和萝莉站在了对立的两面,举起枪,每一次都要忍受心脏巨大的煎熬把枪打出去。
正太死了,死在他一生中最爱的女人的枪下,那子弹,是他亲手填进去的。
你还爱我吗?
爱!
傻瓜,我怎么会舍得你死呢?所以我把枪转了一轮。我明白,你还爱我。不,你一直,都爱的是我。我也爱你,可是对不起,要留个烂摊子给你了。最遗憾的,是没能给你,戴上我的戒指。
萝莉最终成为了女王,她也走了,带着一颗疲惫的心和一身的传奇,离开了,这个让她又爱又恨的地方,终老于,他乡。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坐在桃树下,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后记:余其扬这样的悲剧人物,如果不是我们家哇来演,就不会如此动人,我也不会掉那么些眼泪。小哇就是有一种本事,他的扮相总有一种让人原谅的本事。无论他做了什么,做错了什么,都让你不忍心去责怪他。一如顾惜朝,一如余其扬。想起曾经跟小羽说,其实我是大叔控,可是我不知道为何独爱小哇。今日我明白了,我是爱他的纯良,他眼神里永远的纯良。他所扮演的那些个人物啊,即使真的是坏到丧尽天良,可是你一看到他那张脸,他那副眼神,你就觉得他都是有苦衷的,他不是有心的。你又怎忍心责怪?
7 ) 记得这样一个男子,活在爱里。
筱月桂选择了和阿其不同的方式来爱,所以她活了下来,他注定死在她手中。
筱月桂有生存的危机,有自己的打算,所以爱情,是该和她的青春一起被埋起来的。而阿其不同,他每天都把他的爱情拿出来擦拭一遍,在快要透明的心面前不断的看到自己当初爱的心情,每天的回忆,二十年的复习,怎么能忘得掉,怎么会有放手的一天。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知道他在压抑自己的感情,他怎么能不压抑,如果他不抑制他根本就没有命活到被筱月桂杀死的那天。他为了恩情,为了孝义,为了尊重筱月桂的选择,他一次次退出,一次次放弃拥有,但也自始至终都没有逾矩一步,没有伤害这份感情半分。
几乎所有人都在指责他,指责他没有将上海王承接下去,觉得浦江商会是断送在了他的手上。可是,商会的灭亡于他有什么错?他若不仁不义就不会走到众叛亲离的地步,早在黄佩玉死过后,早在政府主权之时,他就可以带着筱月桂走。是,他是没有黄佩玉狠,但如果他可以心狠,他就不是他了。
他的一生都是在以自己的幸福作为报恩赎罪的筹码,他报恩送了小月桂,他赎罪娶了沁云。
但是他也的确是错了,错就错在当他坐上会长这个位置时,做的第一件事就应该是解散浦江商会,浦江商会的灭亡是时代的必然,是过去的陪葬品。他最错的就是把自己陷进了托付的信念里,他执拗的以为只要商会没有在他手中败落就没有辜负多年的栽培与养育。但时局的控制岂是他抛弃所有就能扭转的。
他是聪明的,他看准了最后的时刻,他终于为自己做了一次选择,终于可以再她的怀里听她为自己哭泣,然后再也没有谁是他对不起,还不起的。
他把自己还给了筱月桂,完整的交付给了他们的爱情。
我给上海电视节重新拟一份获奖名单,最佳男演员老段,最具人气男演员小哇
又看了一遍,一遍又一遍。。。哭
钟汉良太帅了。。。姐弟恋==|||
剪辑很牛!
钟汉良的脸依旧萌萌圆润润= ̄ω ̄=~~剧本有点平庸,多亏小哇才能看下去。前面讨厌死何立了,筱月桂碰见他就没好事。虽说事情不是他决定的,但好歹也是头号跟班,做人和老婆李玉差太远,老大刚死就把老大老婆送进窑子里去了。另外吐槽一下阿其,何立总能找到筱月桂,怎么阿其就找不到呢……
画面剪辑,摄影,非常美!片头也很有特色,钟汉良那时候几岁啊?真是嫩,所以看起来跟女主比较像姐弟恋
余其扬。
几个老戏骨子加上一个钟汉良。足够了。真他妈是一部好剧啊。剪辑的方式很流鼻。余其扬,他不是英雄,也不是枭雄,只是个没有哆啦A梦生错了时代的大雄,爱着她的小月桂却不能讲,浪漫且忧伤的上海王。
钟汉良演这个居然没红。演个偶像剧才红……
小月桂啊,那时你要是选择了阿其,世间的纯良就是你的。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最痛的不是失去,而是根本不曾拥有。就像多年前看过的《孝庄秘史》,余其扬和小月桂,多尔衮和大玉儿。
你若成王,注定要失去宝宝的!我想男主,女主都应该是这么想的吧!
筱月桂仰慕常力雄,利用黄佩玉,真正爱上的男人是接替黄佩玉作为上海王的余其扬,阿其的爱情,永远才是唯一
和父母一起追看一部制作精良的民国大戏 剪辑摄影演员都是一流的
在你心里,你只爱一个人,你可能并不欣赏他,崇拜他,但是你爱他。
因为它我很喜欢钟汉良
18集40分。黑衣的阿其撑着黑色的伞,在雨中静静听小月桂唱曲。他站在雨中,仿佛雨水都变得sentimental了。
钟汉良要不要这么帅……
除了那些诡异的闪回镜头以外,是部总体质量相当高的电视剧。不得不承认哇叔真是逆生长界的一朵奇葩,害得我听到演过他表妹的八福晋石小群腆着一张大妈脸叫他“余叔叔”的时候都不能淡定了。
这是近年来我看过的最好的一部国产剧!制作十分精良!